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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有关2016年“律师”、“法律”自学考试本科论文答辩的通知

  各位自学考试考生:

  宁波大学“律师”、“法律”自学考试本科论文答辩进行安排如下,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星期六上午)半天,8:30—12:00,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论文答辩。准备论文一式四份,在答辩当天上交。

  请考生们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王老师0574-8760924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30)。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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