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公司法考点: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与核准
发布日期:2018-05-23 编辑整理:浙江自考网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与核准: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要发出《公司登记受理通知书》,并在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自核准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知申请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和核准: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和核准:董事会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小编提示:添加【浙江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浙江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添加“浙江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考生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