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浙江自考网 > 串讲笔记> 正文

自考行政法学考点:国务院各部、委员会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是负责国家行政管理某一方面事务或某些职能的工作机构,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依法对某一方面事务或某些职能的工作机构,是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依法对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具有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各部、委员会是行政主体。作为行政主体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包括发下内容:①行政规章的制定权;②对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③对行政纠纷的裁决权。

本文标签:浙江自考 串讲笔记 自考行政法学考点:国务院各部、委员会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浙江自考网

本文地址:http://www.zjzk.zj.cn/cj/9964.html


小编提示:添加【浙江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即可了解2025年浙江自考政策资讯自考报名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成绩查询时间以及领取历年真题资料个人专属备考方案等相关信息!

浙江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
(添加“浙江自考网”招生老师微信,在线咨询报名报考等相关问题)

浙江自考网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952056566@qq.com

8888人已通过
开始测试

浙江自考便捷服务

浙江自考网考生群

浙江自考网考生群